主考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32页(256字)

明清主持乡试的官员。

明初,两京乡试以翰林官任主考,各省则由布政司、按察司会同巡按御史,自儒学教官中选用。嘉靖、万历后,多用翰林或科道等京官,一省两人。

清代,分正、副各一人,唯顺天府为一正三副。初尚选用举人、贡生出身的官员,雍正三年(1725),定以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顺天府用一二品大员,各省由朝廷选派侍郎、内阁学士、翰林及少詹事等京官担任。

属内帘官,总掌阅卷,凡试卷由同考官初阅、推荐,主考复核、取中定额,排定名次,并将取录者名单及其试卷进呈皇帝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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