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鸣宴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35页(183字)

科举制度中为考官和新科举人所设的宴会。

唐制,乡贡试毕,长吏行乡饮酒礼,备酒食、管弦,歌《鹿鸣》之以宴僚属。明清沿之,于乡试放榜次日举行。明设于明伦堂,清设于布政司衙门,后改于巡抚衙门,以巡抚主持,与主考先行谢恩礼,继而新科举人谒见诸考官。宴间歌《鹿鸣》,作魁星舞。

乾隆前尚设丰盛佳肴,后渐仅清酒一樽,略一示意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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