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36页(218字)
①商周时土地所有权名义上属主(天子)所有,故“井田制”又称“王田制”。
后概称归皇室所有的土地。②新朝王莽推行的土地制度。始建国元年(9),下令将全国土地收旧国有,改称王田,不许买卖;全家男子不满八人而占超过一井(九百亩)者分余田给九族邻里乡党;无田者,可按一夫一妇授田百亩。又下令将奴婢改称私属,不许买卖。并制订严刑峻法,凡非议王田制者皆受惩处。目的为缓和土地兼并矛盾。四年,被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