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役
书籍:中华古文明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51页(427字)
唐时各种有名目(色)的徭役。
须上番服役,有的能纳资代役。北齐时,有杂色役隶之徒,身份低微。
唐时,服色役者范围扩大,有品官之子,也有良民、贱民。品官之子承担三卫、执仗、亲事等色役,侍卫皇帝、太子、王公及三品以上官,皆可以钱代役。
其中如三卫等役服后即为出身,以后可铨选职事官。良民亦称白丁,其充任的色役名目繁多,最为普遍。
有较高级者,如亲事、仗内(事王公),邑士(事公主、郡主、县主),防阁、庶仆(事品官),白直、执衣(事州、县),仗身(事镇戍官)等,可纳课代役,服役后可免正役,故常成为避役之手段;亦有较低级者,如掌闲(养马)、驿丁、屯丁、桥丁、津子(渡船)、烽子(掌烽火)等,皆须上番,少有代役者。另有贱民所服色役,如太常乐人、兽医、骟马、辟头、栽接等。
开元九年(721),因色役伪滥,宇文融奉命检查。二十二年,减诸司色役十二万人。安史之乱后,与杂役混合,演变为差役,十分繁重。一说色役即律令上的杂任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