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店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56页(234字)

古代官营店铺。

唐时,供往来商贾赁居。元末,都府州县皆设官店。朱元璋(明太祖)于其占领区改官店为课司,征收商税,兼刺探军情。入明,沿袭不变,并以亲信太监主管,收入归公。

永乐以后,渐变为*塌房,停贮客商货物。景泰以降,除塌房外,又充当*牙行,或者出租,仍兼收商税。

官店主管者常仗势强邀客商,压价强卖客货以牟利。因获利甚丰,权贵向皇帝请赐官店者颇多。

成化时,北京官店大多已为权贵所有。时议请勘实京师官店,收归国有,争论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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