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通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260页(252字)

元法典。

仁宗延祐三年(1316)由枢密院、御史台、翰林、国史、集贤院诸臣、根据世祖以来的条格、诏令和断例,加以厘正纂集,于英宗至治三年(1323)完成。大纲有三:一曰诏制,二日条格,三曰断例。二十篇,其目为:名例、卫禁、职制、祭令、学规、军律、户婚、食货、大恶、奸非、盗贼、诈伪、诉诎、斗殴、杀伤、禁令、杂犯、捕亡、恤刑、平反。凡二千五百三十九条。

其中诏制九十四条,条格一千一百五十一条,断例七百十七条,令类五百七十七条。主要内容保存在《元史·刑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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