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帖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335页(394字)

古时碑、帖有别。

碑如朝廷规章、法令、名胜沿革以及某人之事迹等,旨在宣扬,文字书写较工整大方。帖的艺术性目的甚为浓厚,是将手迹临摹下来,刻在木或石上,再翻拓于纸,供人欣赏学习,书写较自由洒脱。因这些墨迹是学习书法的范本,故名“法帖”。在学术研究上,研究考证碑刻的源流、背景、体制、拓本真伪和文字内容以订补史传者,称为碑学;考订摹刻在石(或木)版上的法书或拓本真伪及其源流、内容,以订补史传者,称为帖学。在书法艺术上,崇尚碑刻者曰碑学,崇尚法帖者曰帖学。清代中叶以后,崇尚碑刻(主要是北魏),亦称碑学为北派,帖学为南派。

碑、帖拓本在学术上与艺术上所起作用很大,不可或阙。加之碑刻原石,名家手迹沦没毁坏太多,拓本更受重视,故着名碑帖的精拓,即是非常珍贵的历史文物。

现在一般说来,形式上,帖本是指文卷和尺牍,碑类则指摩崖碑碣、造像题名、墓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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