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礼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363页(194字)

古礼制。

指吉、凶、宾、军、嘉五礼。儒家强调礼治:“礼者,理也”,“经天地,理人伦”,“其用以治,则与天地俱兴。

”《周礼》已有“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祇”,“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宾礼亲邦国”,“以军礼同邦国”,“以嘉礼亲万民”之说。北齐武帝时,诏尚书令王俭制定五礼。

唐初屡加修订,至玄宗时,成《大唐开元礼》,详尽规定五礼仪制。后代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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