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氏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382页(562字)

姓与氏的合称。

起源于史前时期。原始部落因地域不同,而称谓各异,是为姓氏之滥觞。文字发明后,原流传于口头的部落称谓被记载下来,如黄帝炎帝共工、太昊等,既是部落或部落联盟的代号,又是最原始的“姓”。然在一个部落中,又有许多分支的部族。

分别用不同的代号加以区别,是为最原始的“氏”。商代姓、氏仍分称。至西周确立了姓氏制度,有严格的等级差别,周天子的姬姓最为尊贵而高于异姓。且规定同姓不婚。

又有男子称谓不带姓,而贵族妇女带姓的应用方式。

左传·隐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赐姓即周天子时所封诸侯原有姓的重新认定,表示在政治上予以承认,从而具有贵族的身份。命氏则主要有四种方式:以封国命氏;以王父字为氏;世代相承居某官,便以某官为氏;以世代相承居某邑为氏。

春秋战国时宗法等级制度趋于解体,新的姓氏制度产生,一是姓氏的增多和复氏的出现;每个宗族采用一个固定的姓,所有宗族成员都取此姓,不再改变;二是姓、氏合二为一,可以通称。至此,姓氏逐渐变成具有符号的意义。

战国至西汉末,人们以追溯三代来源为荣耀。东汉以后门阀制度严格,在姓氏中出现了贵贱之别,“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唐代安史之乱以降,科举制度日益完备,姓氏的社会意义大为减弱,仅成为家族的标志和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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