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可告缗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413页(285字)

西汉时,武帝因连年战争,大兴功利,财政困难。

元狩四年(前119),为增加收入,发布“缗钱令”,即征收财产税。规定商人、高利贷者自行申报资产价值,每二千钱抽税一算(一百二十钱),手工业者每四千钱抽一算。

商人的车、船亦征税。

凡隐匿不报,或报而不实者,罚戍边一年,没收全部财产。对告发违法商贾者,奖给所没财产之半。元鼎三年(前114),武帝又令杨可主持告缗事,遣使至各地监督实施,史称“杨可告缗遍天下”,中等以上商贾之家,大抵遇告破产,政府没收得大量财物、奴婢、田宅。

直至元封元年(前110),桑弘为治粟都尉时,才不复告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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