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章之治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414页(270字)

东汉中元二年(57)光武帝死,子明帝继立。

统治期间,遵奉光武制度,发展生产,轻徭薄赋,修水利,治黄河,招抚流民,假公田,贷种食。注重刑名文法,限制外戚功臣过多干政,吏治清明。

又重儒学,亲讲经义。并出兵击败北匈奴,经营西域,境内安定。

自永平九年(66)起,连年丰收。至明帝末年,不足二十年内,户口自二千一百多万增至三千四百多万。

及明帝死,子章帝继位。亦重儒学,以宽厚为政,以赈济、减刑戍边、假民公田等方式,促进生产,缓和社会矛盾,巩固统治。明、章两代,政清民和,国力强盛,故史称“明章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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