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帝改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419页(342字)

北魏自道武帝立国,进入中原以来,汉化加速。

但仍存有大量奴隶制残习,如随意杀人,没人为奴,官吏无俸禄,靠掠夺分赏等。历六世而至孝文帝,始全面推行封建改制。太和八年(484),由冯太后主持,颁行俸禄制,禁止官吏自行征税,贪赃满一匹者处死。九年,实行均田制。

十年,又改宗主督护为*三长制。十四年,孝文帝亲政,继续改革。决定迁都洛阳,并改易官制,机构与名称皆依两晋南朝汉制。禁胡服胡语,以减少民族隔阂,使有利于学习汉人经籍典册。又改鲜卑复姓为汉人单姓,禁止鲜卑同姓相婚,鼓励鲜卑贵族与汉人大姓通婚。

厘革鲜卑祭祀宗庙之礼,采用汉制。

颁布新律,废合户受刑,裸体受斩等法。孝文帝改制后,鲜卑与汉族等进一步融合。

社会矛盾缓和,经济发展,统治得以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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