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435页(254字)
元仁宗时,江南富豪和诸王、寺观等大量隐占官、民田产,赋役不均,影响政府财政收入。
延祐元年(1314),为括检漏隐田产,追征赋税,增加财源,仁宗分别派员往江浙、江西、河南经理,即查勘田粮。令民于四十日内申报本户田土亩数,作为征税依据,欺隐论罪。
各级官吏贪刻,与地方富豪勾结,三省百姓尤以赣州一路受害最深。二年四月,宁都州民蔡五九聚众起兵,败死。仁宗被迫下诏,凡查出漏隐田土,免征租税三年。五年,又罢河南新括民田,依旧例输税;江西部分地区亦因民众反抗,诏免新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