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尼布楚条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447页(250字)

亦称“中俄尼布楚汉界条约”、“黑江条约”。

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1689.9.7),清廷与沙俄代表在尼布楚(今俄罗斯涅尔琴斯克)签订中俄第一个条约。正式文本为拉丁文,共六条。规定中俄以额尔古纳河、格尔必齐河为界,由格尔必奇河源顺外兴安岭往东至海,岭南属中国,岭北属俄国;乌第河和外兴安岭之间地区暂行存放,留待后议。严禁彼此越界入侵,双方不得收容逃亡者。

两国人民持有护照者,可过界来往,贸易互市。条约签订后,中俄东段边境相对平静,贸易也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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