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42页(470字)

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家爱尔维修的重要哲学观点之一。

他在《论精神》中说:“一切构造得同样完善的人,都拥有获得最高观念的体力;我们在人与人之间所见到的精神上的差异,是由于他们所处的不同的环境,由于他们所受的不同的教育所致”(《十八世纪法国哲学》第467-468页商务印出版1963年版)。爱尔维修的“环境”,主要是指政治制度和法律。

一个民族在各个时代之所以会有不同的精神面貌,是由政治制度和法律造成的,是由这个国家的教育决定的。

但他又认为环境由理性支配决定。

公民的美德靠的是法律的完善,法律的完善靠的是人类理性的进步,理性的进步只能靠天才人物,这样,他就陷入了唯心史观和天才史观,把希望寄托在少数天才人物身上。克思说:“有一种唯物主义学说,认为人是环境和教育的产物,因而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这种学说忘记了,环境正是由人来改变的,而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必然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高出于社会之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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