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6页(1020字)

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并具有不同的社会地位、才能和作用的个体的人,与群众、群体、集体相对应。

个人按其社会影响的大小而分为普遍个人和杰出个人。唯心史观脱离社会和他人而孤立地看待个人,片面夸大个人的作用;唯物史观则在强调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决定力量的前提下,承认个人特别是杰出个人的历史作用。从个人和社会、群众的辩证关系中考察个人的地位和作用,是唯物史观研究个人问题的重要方法论原则。

社会是由人组成的,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群众是众多个人的结合。

任何个人都是社会的人,不能离群独居。在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的原始社会,人们只有生活在群体之中,共同劳动,一道抵御各种自然力的袭击,才能维持起码的生活。

即使是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未来社会,人们也不能脱离社会、脱离群众而存在。在各个不同的时代,任何个人都以不同的方式和在不同的程度上依赖社会所提供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条件而生存;都要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同他人的交互作用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以求自身的发展。

任何个人都是作为社会的一员、群众中的一份子活动在历史舞台上。只要一旦脱离社会,游离于群众之外,个人就无法生存,更谈不上发展。社会的发展是个人发展的基础;群众利益的实现是个人利益的根本保证。

历史是人们自己创造的。

每个个人都是自己历史的创造者,并对整个社会的历史进程起作用。由于历史条件的制约,不同时代的个人的作用是不相同的。

在基本相同的社会条件下,由于经济地位和其他具体生活条件的不同,人们的意向、要求和利益各异,他们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亦有差别,这归根到底取决于人们的思想和行动符合社会发展客观趋势的程度、反映群众的利益和要求以及汇合到群众创造历史的时代洪流之中的程度。只有摆正自己在社会、在群众中的位置,个人才能真正有所作为。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里,个人与社会往往处于对立的状态,个人与群众的结合也存在着种种的障碍,只有社会主义社会才为个人施展才干并在为社会、为群众的服务中实现自身价值提供有利的经济的、政治的条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要重视个人作用的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通过每个个人来实现;个人作用的发挥是发挥人民群众总体作用的基础。

不仅要注重杰出个人的力量,而且要充分调动千千万万普通个人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事业成为真正群众性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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