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系氏族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26页(1009字)
即“父系氏族制”,也称“父权制”。
指原始公社世系按父亲计算,财产归父系血缘亲属继承的一种氏族制度,是原始社会继母系氏族制后的一个阶段。父系氏族是原始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是男子在生产劳动中的主导地位和家庭中的统治地位所决定的。
在母系氏族的后期,原始人已懂得了磨制精细的石镰、石斧、石刀、石锄等石制工具和骨钩、骨箭头等骨制工具,发明了弓箭,学会了制造比较精细的陶器,发明了冶金术和用金属制造器皿和工具。这样就增强了单个人活动的能力,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使畜牧业和锄耕农业有着显着的发展并成为人们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
由于畜牧业、农业主要由男子所承担,男子在整个生产活动中的作用日益增大,妇女日益被排斥在主要社会生产部门之外,她们从事的家务劳动丧失了社会性,这就决定了男子在分配中也占优势。生产工具、牲畜等劳动产品,用这些产品换来的产品和奴隶,以及人们谋生所取得的全部剩余产品,均归男子,死后并按父系的血缘亲属继承。男子的社会地位大大提高,成为维系氏族的中心。在婚姻和家庭形态上也相应地从男女平等的不稳定结合的对偶婚转变为以男子为主的家长制家庭,开始向比较牢固和持久结合的一夫一妻制家庭过渡。
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也被贬低,成了被奴役者以及丈夫淫欲的奴隶和生孩子的简单工具。
父系氏族制于是代替了母系氏族制。
在父系氏族制下,生产资料如土地、森林、牧场等虽然仍归全氏族公有,但由于生产活动已开始从以集体为单位逐渐变成以家庭为单位,生活资料的分配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属于全氏族生产的东西,首先分配到各个家庭,再由家庭的主持者分配给个人。这种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出现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特别是父系氏族制后期,随着铜器、青铜器、铁器的使用,劳动生产率有了显着的提高,剩余产品日益增多,交换日益发展,原来属于氏族公有的财产逐渐变成了个人的私有财产。与此同时,一个较大的父系氏族,也慢慢分化为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土地、牲畜和其他财物都归家庭所有。
这样氏族成员之间贫富差别扩大,出现了阶级分化,战俘和一些穷人逐渐变为富人的奴隶,原始社会逐渐解体并为奴隶社会所代替。父系氏族是继母系氏族之后,在世界上许多民族的历史都曾存在过。
距今大约五千年前后,中国黄河、长江流域的母系氏族经过长期的发展,先后进入了父系氏族制。父系氏族制残迹曾长期存在于阶级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