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资料所有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169页(933字)

人们对生产资料的所有形式,是回答生产资料的归属问题。

生产资料由谁所有,是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生产资料的所有关系,表面看来是对物的关系,其实质乃是通过人对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在阶级社会中则表现为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任何社会的生产,都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相结合为先决条件。失去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只有使用他人的生产资料才能从事生产,因此,拥有生产资料的阶级就可以利用自己手中拥有的生产资料剥削失去生产资料的劳动者,占有他们所创造的剩余产品、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

形成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在生产关系中占着重要地位,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决定着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决定着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

其他一切社会关系,都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而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又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迄今为止,人类社会依次出现的、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统治地位的五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依据性质不同,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如原始公社公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未来的共产主义公有制。

一类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如奴隶主所有制、封建主所有制和资本主义所有制。除此之外,从原始公社解体以来到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都存在着劳动者自己拥有生产资料的个体劳动者所有制,即小私有制。它们尽管存在时间很长,但是,从来没有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关系,始终依附于其他性质的占主导地位的生产关系。以上这五种不同形式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沿着从公有转变到私有,再从私有转变到公有的形式发展着。

其基本原因都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克思指出:“社会制度中的任何变化,所有制关系中的每一次变革,都是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新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18页)。

中国现代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够发达,公有制程度还不够高,仍然存在着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两种基本的公有制形式,除此之外,还存在着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等多种所有制形式。这些不同形式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存在和发展是适合当前中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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