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神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10页(549字)

认为物质世界以外存在的超自然和超社会的力量,即神是世界的主宰的理论与学说。

同无神论对立。是一切宗教信仰的理论基础。有神论的思想萌芽于原始社会,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的极端低下,人们知识的极端贫乏,因而把许多难以理解的自然力量和自然现象神秘化、人格化,从而形成了人类最初的“神”的观念。在这一阶段中,有神论还只是以思想萌芽和观念形态而存在。

原始社会末期,随着阶级的出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分离,有神论的思想逐步系统化和理论化。随着宗教观念中的自然神、氏族神、民族神到世界神的演化,有神论的学说也不断完善和发展,并从多神论逐步发展为一神论。

到世界宗教的出现,有神论就以宗教神学——基本教义的理论形式出现了,有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多种表现形式。有神论思想的另一个发展方向就是非宗教形式的神学与世俗迷信。

世俗迷信虽无宗教神学那样复杂精深,但它在迷惑人们的思想方面,并不在宗教神学之下。

但不管有神论的形式怎样表现,其本质是共同的,即都是将人间的力量异化为超人间的力量,反过来让人们顶礼膜拜。他们或是一神崇拜,或是多神崇拜,但都有自身崇拜的至上神,同时宣扬灵魂不死。在社会主义以前的阶级社会里,有神论作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思想之一,一直受到统治阶级的扶植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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