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28页(928字)
自由一词在政治上和哲学上的含义不同。
在政治上,自由这一概念有其阶级内容和发生、发展的历史过程。在古罗马,自由的原意指从被束缚、被虐待中解脱出来。
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提出的自由,其内容是“个性解放”、“政治自由”和“贸易自由”等等,目的是摆脱封建专制的束缚,从封建主手里夺回政权,建立自由竞争的资产阶级王国。在阶级社会里,自由不是抽象的,在剥削制度下,有了剥削阶级剥削、压迫劳动人民的自由,劳动人民就没有反压迫、反剥削的自由,或者其自由受到极大的限制。
世界上决不存在抽象的、绝对的“自由”。西方的“民主”和“自由”,对资产阶级是天堂,对广大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则是牢笼。
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人民当家作主,才获得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真正的自由,并得到法律的、物质的保障。但是自由是对纪律而言的,它们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不是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人民既享受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遵守社会主义纪律,并用社会主义法律约束自己。不受任何纪律的约束,便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在哲学上,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自由和必然,非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待这两者关系的态度是不同的。
自由是与人的活动相关联的,而必然则与支配自然和社会的规律有关系。形而上学把自由和必然看作是两个相互排斥的范畴。有些哲学家主张意志的绝对自由(唯意志论),而另一些人主张没有自由的意志,只有绝对意志(宿命论)。
马克思主义哲学反对这两种绝对的提法,根据自由和必然两个范畴相互制约的关系,把两者看成是辩证的统一。
他们认为自由并不是人们完全脱离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而是人们对这些规律的认识、了解和利用。但是规律的作用是客观的,也就是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的,因此,必然是第一位,自由是第二位的。
必然只是在未被认识之前才是不可抗拒的,而认识了的必然,人们就可以掌握它。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53页)。这一哲学观点意味着,人必须在物质世界范围内进行活动,但也能够利用客观规律来改变自然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