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存在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87页(1116字)

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基本概念,指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即社会物质生活过程,主要是指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克思主义创始人把社会生活区分为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用“社会存在”标志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而与标志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的“社会意识”相区别,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提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原理。在马克思恩格斯第一次系统论述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原理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社会存在是用“人们的存在”、“生活”等述语表达的。后来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原理作了精辟的概括,开始使用社会存在概念,他们指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社会存在作为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社会物质生活过程,既是人类实践活动的结果,又是人类实践活动本身。

不能离开人的实践活动理解社会存在。社会存在与自然存在的根本区别在于,自然存在不是通过人的活动而存在,社会存在却离不开有意识的人的活动。

社会存在的这一特点并不改变它的客观物质性。社会存在的客观性表现在它不依赖于人们的社会意识,它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社会存在是由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社会物质生产方式等物质要素构成的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有机的动态系统。

其中社会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的基础与主体。构成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内容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推动社会存在发展的根本动力。

社会存在是社会生活中第一性的东西,它是人类生活的物质基础,是社会意识的根源。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首先,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的基础和前提。人类社会必须先解决吃、穿、住,也就是先进行物质生产,在此基础上方能从事精神生产。

其次,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的客观内容和客观来源。社会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存在怎样,社会意识也就怎样。最后,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决定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

社会存在概念以及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原理的提出,标志历史唯物主义的诞生。它为人们客观地认识社会历史提供了正确的理论原则与方法,为人们研究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提供了客观的依据。理论界对社会存在概念有着不同理解和表述。

主要表现在对社会存在概念包含的具体内容有人理解的宽泛(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等),有人理解的狭窄(仅指生产方式),并由此引起表述上的不同。

把社会存在理解为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则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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