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87页(793字)

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概念,指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要素的总和,包括自然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最先使用“物质条件”概念。后来,恩格斯在《致康·施米特》信中进一步使用“物质生活条件”概念。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中明确提出“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概念,并对它所包括的各要素作了具体分析。

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永恒的必要的物质条件。它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场所和物质生活资料的来源,任何社会都不能脱离一定的地理环境而存在。社会的主体是人,没有一定最低限度的人口就构不成社会。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对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作用。地理环境的优劣,人口的数量、质量和增长速度,可以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但它们不是社会发展的根本性的决定因素,它们不能决定社会制度的性质,不是社会形态更替的根本原因。地理环境与人口因素和人类社会有着相互制约的关系,地理环境与人口因素影响着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也影响着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体系中,对社会发展起根本性决定作用的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它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它制约着人类的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它决定着社会的性质和面貌,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更替。

它既是社会物质生活的最重要的条件,又是社会物质生活本身的具体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内在的决定力量。

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相互联系、相互使用的。没有适宜的地理环境和必要的人口因素,物质资料的生产就无法进行。离开物质资料的生产,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只是一般的自然条件,不能对社会发展发生影响。

,只有通过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对社会发展的作用才能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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