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过程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89页(612字)

指在整个社会或社会的某一局部发生的有规律的变化和发展。

克思主义产生之前,人们在很长时期内没有认识到社会发展是有规律的过程,而把社会发展或归结为神、某种神秘精神力量的作用,或归结为人的主观精神的作用。到了近代,一些资产阶级思想家开始把人类社会当作一个统一的过程来考察,并探索其规律性,这就是近代的历史哲学。历史哲学到G·W·F·黑格尔臻于完成。他把历史描述成为一个不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并试图揭示其中内在的必然性。

恩格斯曾指出黑格尔“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3页)。但黑格尔关于世界历史过程的深刻猜测被他唯心主义的出发点所歪曲,历史发展过程被设想为客观精神从“自在”向“自为”的运动。马克思、恩格斯在继承了黑格尔合理思想的基础上向前迈了最大的一步,把整个人类历史的发展看作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

这个过程不是精神性的,而是有规律的物质过程。

也就是说,社会的发展归根到底由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决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旧的生产关系成为新生产力的桎梏,就会发生生产关系的变革,这一变革要通过社会革命实现。随着经济基础的变革,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会或快或慢地发生变革。这就是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更高级的社会形态运动的前进上升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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