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进步的标准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93页(1707字)

衡量社会进步的尺度。

历史上进步的思想家,特别是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进步思想家为了说明摧毁封建关系的理由和促进新的资本主义社会的诞生,都承认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向上的。但是,他们都没有对社会进步的根源、动力以及衡量的尺度作出科学的解释和说明。18世纪法国的启蒙学者把人的理性看作历史发展的终极尺度。黑格尔把思辩的绝对观念看着是社会进步的标准。费尔巴哈抛弃了思辩的绝对观念,立足于人本主义,他把族类的人作为衡量“一切事物、一切现实性之尺度”,主张“类是真理之最终尺度”《费尔巴哈哲学着作选》下卷第48、194页)。所有这些关于社会进步标准的提法,都是不科学的,都没有脱离唯心主义的窠臼。

历史唯物主义发现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第一次科学地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原因和动力,从而也对社会进步的标准作出了正确的说明。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人类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由多方面因素相互作用构成的有机体。在这个整体中,只有生产力才具备成为社会进步最高标准所要求的特点。首先,社会历史的发展是有规律的客观过程,评价它的进步尺度必须是客观的。生产力是客观的物质力量,它的性质和发展水平也是可以被人们清楚地判断和准确测量的。

因此,以它作为尺度才能对社会进步作出客观的、科学的评价,不至陷入以观念尺度来评价历史的种种唯心主义窠臼。其次,作为衡量社会进步的最高尺度,自身必须是全部历史的基础,是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它不能象别的因素那样,本身还要由其他一些更基本的原初因素来说明。在社会生活中,生产力恰恰是这样的终极尺度,它归根到底决定社会生活其他领域的进步。最后,历史是发展变化的,进步是指历史发展具有前进、上升的性质。因此,衡量历史进步的尺度不能是凝固不变的,应当是与人类历史发展永远同步前进的。生产力正是社会生活中最革命的力量,它永远不会停滞,始终具有进步性。

可见,恰恰是生产力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使它才能在一切历史阶段上成为衡量社会进步的客观的、最高的标准。当然,生产力不是评价社会进步唯一的标准。

社会发展具有历史性、复杂性、多方面性。因此,运用进步的最高标准——生产力的发展考察具体社会的进步程度时,要联系该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历史状况,联系该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状况以及该社会生产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此外,社会的政治、法律、科学、道德、文学艺术等领域,各有其自身发展的特殊规律性和相对独立性,也有其自身的衡量进步的特殊标准。生产力不能取消和代替这些特殊的标准,它并不直接决定这些社会领域的进步。

同时,衡量这些社会领域的进步的特殊标准,也不能取消和代替生产力标准。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在归根到底的意义上仍然是衡量这些领域的进步的终极标准。历史唯物主义并不否认评价社会现象的价值尺度,所谓价值尺度。

即作为社会主体的人从自身的需要、利益出发,对社会客体进行选择所参照的标准。人类社会历史是人们自己创造的,社会领域内进行活动的全是有意识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因此,人们总是运用合乎自己需要、利益的某种价值尺度来衡量社会进步。但是,任何入的价值尺度都不能等同于终级的科学尺度。因为任何人的价值尺度都是从主体的需要、目的、意向等出发的,不能保证对社会进步作出正确的评价。历史唯物主义主张把价值尺度和科学尺度历史地、辩证地统一起来。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的各个阶段上,哪一个阶级是先进的,是和生产力发展要求相符合的生产关系的承担者,它的根本利益在客观上就反映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按照它的需要和利益所确定的衡量历史进步的价值尺度,就会同生产力这一终极的科学尺度相一致。生产力是发展的’社会关系要随之变革。因此,一个阶级的价值尺度原先是同生产力的发展相一致的,后来就变得不一致了。

作为主体的人的价值尺度必然会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更新,只有这样才能符合按照客观规律发展着的历史进程。谁要幻想确立一个不变的、普遍适用的、衡量社会进步的价值尺度,并用以代替生产力作为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就从根本上脱离了唯物主义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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