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形态更替的常规性和特殊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298页(1117字)

社会形态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的纵向表现,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基本内容之一。

社会形态更替的常规性即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普遍性,主要表现为:①社会形态基于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总是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这是各国、各民族发展的总趋势,没有例外。

②社会形态由低级到高级发展的基本途径是: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它的低级阶段)这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这是五种典型的社会形态,人类社会从总体上必须经历这五个阶段。

这五种社会形态是马克思依据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原理,对社会形态发展的规律作出的科学的规定,指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势。

社会形态更替的特殊性即社会形态更替过程中的偶然性、跳跃性、间断性等,主要表现为:①在社会发展的总趋势中可能出现局部的曲折甚至暂时的倒退,这是由社会中各个方面的因素(有些是偶然因素)所决定的。如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后封建王朝曾一度“复辟”,以及当代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出现的倒退演变。②在社会形态更替中,会出现非典型的、过渡的形态,如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之间的家庭奴隶制,以及奴隶社会与封建社会之间的隶农制,③社会形态的更替出现的某种跳跃性,即社会在某个局部的发展,可能越过依次更替的常规发展阶段中的一个或几个阶段向前发展,如北美洲未经过封建社会而由印第安人的部落社会直接过渡到由欧洲移民建立的资本主义社会,我国就未经典型的资本主义阶段而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④社会形态更替的非同步性,即交叉前进。

按常规,社会发展是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状况,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同步前进。

经济愈发达,其社会形态则愈高。但在世界历史中,一种先进的社会形态往往不是从发展完备的前一社会形态中产生,而是以前一社会形态发展不甚完备为突破点,来建立新的社会形态。

当代社会主义体系就是在商品经济相对不太发达的国家中建立的。

社会形态更替的常规性与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列宁指出:“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列宁选集》第4卷第690页)。

马克思的五种社会形态学说概括了人类社会总体发展一般规律与总趋势,而不是要提供一个僵化的、纯而又纯的、适合于一切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发展模式。

在把握世界历史发展的基本线索和大致顺序时,必须看到社会形态更替的特殊表现,这样才能对社会发展中经常出现的偶然、例外的情况作出唯物主义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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