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发展变化之间的不完全同步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13页(931字)
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的表现形式之一,指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同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并不是亦步亦趋的,两者之间存在着不完全一致的情形。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这种反映不象影之随形,同步变化,而是在反映者和被反映者之间常常存在着不完全一致性。社会意识发展变化同社会存在发展变化之间的不完全同步性一般表现为两种情形:其一,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落后于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或简曰社会意识落后于社会存在。当某种社会意识赖以存在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社会制度发生变化和不复存在之后,反映这一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并不会立即消逝,相反它还会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存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这种情形在人类历史上和现实社会生活中大量存在。
例如,当封建制度被消灭以后,反映这种制度的封建主义社会意识还会长期存在;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当资产阶级被消灭以后,资产阶级思想也会长期存在并在社会生活中发生作用。
其二,社会意识有时可以超越于现实社会存在的发展状况,预示社会未来的发展趋势,或简曰社会意识超越于社会存在。例如,当社会主义制度远在诞生之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就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阶级矛盾,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预示了资本主义制度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制度必然胜利的社会发展趋势,为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指明了方向。
一般说来,在人类历史上和现实社会生活中,任何先进的、革命的理论,都能程度不同地超越现实的社会存在,预示社会发展的未来。这两种情形都表明,对于社会存在来说社会意识既具有依赖性又具有相对独立性。但是,不论社会意识落后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超越于社会存在,都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而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失去了特定社会存在为基础的某种社会意识尽管还会存在一个较长的时期,但它终究要退出历史舞台,而不会永远存在下去;超越于社会存在的社会意识也必须以一定的社会存在为基础,任何能预示社会发展未来趋势的理论都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只有在社会存在的发展已经具备提出新任务的条件下才能产生。正确认识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发展变化之间的不完全同步性,对于正确了解社会意识和社会存在之间的复杂关系,防止克服在两者关系上的机械论和唯心主义观点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