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改革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26页(2450字)

是以维护社会的根本制度为前提和目标,依靠现存社会制度本身的力量所进行的自我调整和自我完善。

它不同于具有质变性质的新旧社会形态更替的社会革命。社会改革不改变社会的根本制度,是对社会制度进行局部的非根本性的变革,是对具体制度的变革,是一种量变或量变中的部分质变。

资本主义的社会改革不改变资本家私有制、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分配中的剥削关系以及资产阶级专政,改变的是具体制度和资本主义社会的运行机制。

社会主义的社会改革不改变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互助关系、按劳分配关系及无产阶级专政,改变的是具体制度和社会主义社会的运行机制。

中国的语言表述中,社会改革有时也称为“变法”、“维新”。

社会改革和社会革命一样,是历史发展的基本形式和动力,社会形态的更替表现为社会革命,每一社会形态自身的发展表现为社会改革。

社会改革具有贯串历史始终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在原始社会,经历过由“血缘家族”到氏族公社的变革,由母权制氏族到父权制氏族的变革。在奴隶社会,奴隶主阶级为了巩固和完善奴隶制,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古波斯帝国国王大流一世实行加强集权统治的改革。在封建社会,社会改革更是屡见不鲜,中国历史上如秦始皇废除分封制度改行郡县制,北魏孝文帝推行均田制,唐朝实行均田和租庸调制,宋朝王安石积极推行青苗、均输、市易、免役、农田水利等新法。

资本主义社会在其发展过程中,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社会改革的普遍性,有其深刻的客观根据。

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一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改革最深刻的根源。社会基本矛盾和受基本矛盾制约的其它社会矛盾的一定发展,从而导致社会统治集团被迫或自觉地对其作出相应的政治决策对社会经济关系与政治关系进行调整,以巩固和发展为统治阶级所要求的社会秩序。每一种社会形态,都不是一建立起来就具有完成的形式,而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不成熟到成熟,由不完善到完善的发展过程。

这种发展就是通过改革来实现的。每一种社会形态处于衰落过程中,统治阶级也往往要通过改革来挽救其免于灭亡。

由于不同社会的矛盾性质和社会历史条件不同,因此各种社会改革的性质、作用和社会意义也就不相同,甚至具有本质的不同。

一般说来,任何一种剥削制度在上升和发展时期,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状况、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性质是基本适应的。因而在这个社会发展时期,尽管社会矛盾有时很尖锐,但是它的经济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诸多环节,还具有调整和完善的较大余地。

这时统治阶级通过社会改革,可使剥削制度变得更为完备和精致一些。在这种条件下进行的社会改革,无疑具有进步意义。

反之,当一种剥削制度处于衰落和腐败时期,代表一个新的社会经济关系和社会力量已经出现,并有可能用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去取代旧制度的时候,旧的剥削阶级为了缓和阶级矛盾,被迫对旧制度、旧政策作出某种改革,以反对社会革命,使旧制度得以苟延残喘。从这方面来说,有其反动的一面,另一方面,在客观上由于社会改革导致生产力的一定程度的发展,劳动群众的生活在某种制度上的改善,又有进步的一面。

恩格斯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43页)。社会主义的改革既有与其他社会改革共同的一般原因,又有其特殊原因。社会主义是先夺取政权,而后依靠政权的力量改造旧经济,建立新的经济制度。在这里,一方面上层建筑的力量,主体的能动性发生着巨大作用;另一方面新建立起来的,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具体体制,是“根本没有预先试用过的东西”(《列宁选集》第4卷第595页),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实践即创造社会主义新形式,又不断检验这些形式,通过实践检验,纠正错误的形式,坚持和发展正确的形式,又要为进一步的前进探索新的形式,所有这些都表现为自觉改革的进程。社会主义只有在不断的改革中才能建立起来,也只有在不断的改革中才能完善和发展。判断改革的是非得失的标准,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社会主义的改革应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即在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改革那些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若干环节,以进一步加快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充分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从1978年开始的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是全面而又极其深刻的,它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

在经济体制上,要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正确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使计划科学化,市场规范化,把两者的长处结合起来;在所有制结构上,改变单一的公有制模式,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在分配上,破除平均主义,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多种分配形式;在政治体制上,要改变权力过分集中,党政不分,机构臃肿,官僚主义严重,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不健全等弊端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在文化教育体制科技体制上的弊端,必须相应地加以改革。我国的改革是一个不断渐进的过程,要经过长期艰苦的努力探索,确立一套与中国国情的在各方面形成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我国社会主义改革的目的、是力图按照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规律,加快社会生产力和整个社会的发展,为社会主义制度奠定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作准备。

在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指引下,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正在加快和深化,并且已经和正在继续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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