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生产总值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72页(704字)

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表现的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的总和。

西方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反映国民经济活动成果的综合指标之一。国民生产总值一般由物质生产部门的净产值、固定资产折旧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纯收入三部分组成。计算国民生产总值的方法一般采用“支出法”,也称“最终产品法”。即按照社会最终使用的产品来计算国民生产总值的方法。

它从产品的支出和使用的角度出发,把整个国民经济一年内购买各项最终产品和劳务的支出相加,再扣除进口。主要包括:①个人和政府购买的物品和劳务;②国内总投资;③产品和劳务的进出口差额(出口减进口);④国外投资的差额(收入减支出)。这几项的价值总和即为国民生产总值。除去这种主要方法以外,计算国民生产总值还有两种方法:“生产法”和“收入法”。

“生产法”也称“部门法”,即按照各部门生产情况来计算国民生产总值的方法。“收入法”也称“成本法”,它是把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发生的“要素报数”(工资、利润、利息、租金等)与税金、固定资产折旧相加,以求得国民生产总值。

分别采用以上三种方法计算国民生产总值,其结果是不尽相同的,——国民生产总值是综合反映全部经济活动总成果的一个重要指标,在资本主义国家,它以资产阶级经济学为理论依据,具有掩饰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对抗的欺骗性。社会主义国家和一些第三世界国家,为了反映全部经济活动总量,以及作国与国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对比,也计算国民生产总值。

——国民生产总值的计算是以一国常住居民为准,若以国界为标准,则为国内生产总值。它是指在一国领土范围内,本国居民和外国居民生产的最终产品和劳务价值的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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