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勒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395页(571字)

【生卒】:1874—1928

【介绍】:

德国现象学哲学家,哲学人类学的创始人。

早年曾受教于生命哲学家奥伊肯和新康德主义者李普曼,后受胡塞尔影响,转向现象学研究并加入现象学的慕尼黑和哥廷根学派,成为早期现象学运动中声名显赫的人物。主要着作有:《伦理学中形式主义和实质价值伦理学》、《京教的复兴》、《论人的永恒》、《知识形式与社会》、《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等。

舍勒在现象学运动中的主要贡献在于把胡塞尔提出的本质直观的方法广泛运用于伦理学、宗教哲学和哲学人类学等领域,并提出了系列独到的见解。

在伦理学方面,他反对康德的伦理学说,主张有独立存在的价值领域,认为价值不是从事物其他特性中推导出来的,价值本身就是在伦理经验的具体事例中作为直接的直观的内容被给与的。

因此,我们能够在事物中直接确认价值的性质。舍勒还从情感现象学出发,强调“价值感情”是一切认识的基础,认为只有“爱”的情感才能达到人的最高价值。在宗教哲学方面,舍勒把宗教行为看作是有限精神的存在追求无限的过程,每个人无论主观上是否承认,实际上都在实行某种宗教行为。在哲学人类学领域,他还以人的本质形式是精神为中心,建立了一种宇宙论人类学。

舍勒的研究领域极为广泛,对现象学方法的传播有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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