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想社会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416页(1050字)

不成熟、不现实的社会主义学说。

亦称“乌托邦社会主义”。与“空想共产主义”同义。但有时也被区分为主张实行公有制的空想共产主义和主张保留私有制的空想社会主义。作为一种世界观,它是早期无产阶级的经济利益、政治要求和社会理想的理论表现。

主要代表人物有16、17世纪的T·莫尔、T·康帕内拉、T·闵采尔和G·温斯坦莱;18世纪的J·梅利叶、G·B·de布利、摩莱里和G·巴贝夫;19世纪的H·圣西门、C·傅立叶和R·欧文,以及L·A·布郎基、E·卡贝和T·德萨米等。

空想社会主义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而产生的。16世纪至19世纪初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发展和确立的过程,也就是空想社会主义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在这300多年间,空想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逐渐明确,内容不断充实,逐渐减少了空想性,增强了现实性。

它反映了尚处在自在状态的无产阶级对资本主义剥削压迫的抗议和对理想社会的向往。

16和17世纪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主要以游记小说等文学形式抨击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种种罪恶和不合理的现象,描绘了他们理想中的公有大同的未来社会,反映了早期无产者群众的要求,是空想社会主义的萌芽,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刚刚出现之时,就透露出了“共产主义的微光”。到了18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突破了以往的文学形式,开始从理论上阐述社会主义理想,探讨和论证了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等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寻求在现实世界中实现理想社会的可能性。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则继承了前人的成果,丰富和发展了空想社会主义的理论。

他们深刻地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种种弊端,并力图寻找其根源所在,对于社会发展的规律性有所猜测,发现了阶级斗争的作用,论证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以往空想思想家们美化原始社会,主张平均主义和禁欲主义等局限,比较具体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使空想社会主义发展到了最高阶段,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对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而成为科学社会主义的直接理论来源。

空想社会主义在人类思想史上具有伟大的进步历史意义。但是空想思想家们的社会历史观基本上是唯心主义的,他们大都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反对暴力革命,试图以和平方式改造社会,找不到实现社会主义原则的现实手段。因此他们的理论是不科学、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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