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亨,H.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452页(599字)

【生卒】:1842—1918

【介绍】:

德国哲学家,新康德主义堡学派的创始人。

1873年起在马堡大学讲学,后升为该大学的哲学教授,是朗格去世后的继任者。在他周围形成了新康德主义的马堡学派。

柯享的主要着作有:《康德的经验论》(1871)、《康德的伦理学的基础》(1877)、《无穷小方法的原理及其历史》(1883)、《康德对美学的论证》(1889)、《纯粹认识的逻辑》(1902)、《纯粹意志的伦理学》(1904)、《纯粹情感的美学》(1912)、《哲学体系中的宗教思想》(1915)等。在哲学上,柯亨用先验逻辑来解释和改造康德哲学。

他不同意康德把先验感性论放在先验逻辑之先,认为人的认识是从思维开始的,纯粹思维通过先验的逻辑范畴创造了一切科学认识,同时也创造了科学认识的内容,即对象世界。柯亨认为共逻辑中最有价值的一点在于肯定了无穷小的数学分析。

世界是由作为纯粹思维产物的无穷小构成的,一切事物及其规律都可以归结为某种微分方程。柯享还讨论了伦理学的问题,认为伦理学是关于纯粹的入学说,是研究纯粹意志、自我意识的。与纯粹认识的逻辑建立在数学上一样,纯粹意志的伦理学试图在法学的基础上去确定其方向。就此,柯享反对唯物史观以改善经济环境来改善人的道德的观点,认为道德问题不依赖于人的物质关系,它有独立的意义。柯享的这种理论与历史唯物主义是直接相对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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