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37页(526字)

【生卒】:约公元前390—前338

【介绍】:

中国战国时期政治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之一。

原姓公孙,名鞅,亦称卫鞅。后受秦孝公封商邑、号商君,故又称商鞅。初为魏相公叔座家臣,后入秦进说秦孝公。秦孝公元年(前356)任左庶长,旋升大良造,先后两次实行变法,主张废井田、开阡陌,奖励耕战,取消分封制和世袭制,实行郡县制,统一法令等。

两次变法成功,奠定了秦国富强的基础。秦孝公死后,商鞅遭贵族诬陷被处以车裂之刑。《汉书·艺文志》着录有《商君》二十九篇,今存二十四篇,为战国时法家所辑录,这些着作反映了他的思想。商鞅用朴素辩证的观点解释历史现象,认为历史是按“上世”、“中世”、“下世”演变发展的,“亲亲”、“尚贤”、“贵贵”是分别这世的特征。社会上没有永恒不变的制度,“世事变而行道异”(“开塞”),“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史记·商君列传》)。商鞅认为历史中的变化,都由于“必然之理”放“必为之势”、所谓“时势”就是各时代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情况。商鞅注意到时代的变化,以这种变化作为变法的依据,打击了为奴隶主旧贵族服务的形而上学历史观。商鞅辩证发展的历史观对以后的进步思想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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