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意识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82页(552字)

一定的人群所结成的社会共同体(团体、政党、阶级、民族等)的意识。

各种群体意识是对各种群体的共同的社会经历、社会地位的反映,是群体实践的产物。它是为适应以生产实践为基础的整个社会实践的需要,为维持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而服务的。在阶级社会,群体意识主要表现为阶级意识。只有统治阶级的意识才是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群体意识,对整个社会有决定性的影响。群体意识既不是社会全体成员的个人意识的简单相加,也不是该群体的各个成员的个人意识的简单汇集。群体意识是个人意识的错综复合的产物。

社会意识划分为群体意识和个人意识,是以意识的主体范围的不同为依据的。群体意识如个人意识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的。一方面,社会群体是由有意识的个人所组成,群体意识包括着个人意识中共同性的东西,因而群体意识不能脱离个人意识而独立存在;另一方面,任何个人的思维只有在与他人的思想交流中才能实现,任何个人意识都要受到群体意识的制约和影响,因而离开群体意识的个人意识也是不存在的。群体意识和个人意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在群体意识熏陶下形成的个人意识,体现着群体意识向个人意识的转化;当个人意识为社会群体所接受,成为群体或社会共同的精神财富的组成部分时,个人意识就转化为群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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