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分配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61页(505字)

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原则。

劳动者在劳动中尽其所能,为社会劳动,由此而实现的社会总产品在作了各项必要的扣除后,其生活资料部分按劳动者在社会劳动中付出劳动的质和量进行分配。

在社会主义时期,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为低下,产品还不丰富,三大差别还没有消失,劳动还只是谋生的手段,还未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商品生产还需要大力发展等原因,故无法实行“各尽其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分配原则,而只能实行“按劳分配”。按劳分配原则的实行,是对旧的剥削制度的根本否定,是人类历史上分配形式的一次革命,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但实行这一原则,由于不同的劳动者在劳动能力、家庭负担状况等情况的差别,其结果会出现劳动者收入的实际上的不平等,这是不可避免的。

这是富裕程度上的差别。

正确实行按劳分配,必须坚决反对平均主义和“斤斤计较”、“按酬付劳”的极端个人主义倾向,同时还必须注意使物质利益与精神鼓励结合起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提倡和发扬共产主义劳动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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