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编制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0页(429字)

计划的编制按时间先后或依次安排的工作次序和步骤。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一般采取“两下一上”的程序。

先由国家计委在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初步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提出控制数字,经国务院审批后,下达到各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

国务院各部和省、市、自治区根据国家下达的控制数字,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组织所属基层单位编制计划草案,经过汇总和初步平衡,编出部门和地区的计划草案,上报国家计委。

国家计委在汇总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计委报送的计划草案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制订出全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国务院审定,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作为正式计划,下达到各部门和省、市、自治区,并逐级下达到基层计划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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