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五年计划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76页(509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于1956年9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代表大会上通过计划建议。

“二五”计划建议规定的基本任务是:继续进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建设,推进国民经济技术改造;继续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巩固和扩大集体和全民所有制;发展工农业生产,相应发展运输业和商业;努力培养建设人才,加强科学研究;增强国防力量;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建议提出:“二五”计划期间工业总产值比1957年增长1倍左右,农业总产值增长35%,钢产量1962年达到1050~1200万吨,基本建设投资总数比“一五”时期增长1倍左右,职工和农民平均收入提高25~30%。

由于1958年经济工作指导思想发生“左”的错误,发动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1959~1960年全国经济陷于严重困难的境地。1961年开始了经济调整。

因此“二五”计划建议实际上没能进一步具体化,也没能贯彻执行。此期间工业总产值年增长只有3.8%,农业总产值每年下降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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