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土地开发利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98页(359字)

对没有利用过的闲散土地或荒地、水域等加以利用称为“开发”。

将农村的待开发的闲散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农林牧副渔),即农业土地开发利用。随着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将农村的所有闲散土地开发利用起来,既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又可改善农村自然环境,还能缓和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

我国城乡普遍存在着数量可观的闲散土地,大都因为地块零星分散,管理极不方便;也有的在村旁路边、沟边河沿,不易引起人们的重视。特别在边远山区和少数民族居住区,由于地广人稀、地形复杂、条件恶劣、利用困难等原因,存在着大片荒地或难以利用土地,如果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广开经营门路,发展多种经营,就会充分发掘土地潜力,加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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