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国有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98页(404字)

废除土地私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制的过程。

土地国有化有三种形式:(1)无偿没收归国家所有;(2)以征税的办法收归国有;(3)用赎买的办法收归国有。

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以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科学地揭示出土地国有化的历史必然性,主张“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剥夺地产,把地租用于国家支出”,“按照总的计划开垦荒地和改良土壤”。对待小农和中农的土地,也应该经过合作化,实行国有化。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国有化主张只能是空谈,因为资产阶级害怕消灭土地私有制会发生连锁反应,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一旦被打破,就会波及整个资本主义私有制。

所以,国有化尽管没有越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范围,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却不能实行它。只有无产阶级夺取了政权以后,才能彻底废除土地私有制,逐步实行社会主义的土地国有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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