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工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129页(317字)

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归全体劳动人民共同占有的工业企业的总称。

在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由国家代表全体人民占有生产资料,并由国家委托具体部门进行领导与管理。全民所有制工业在整个工业部门中构成比重较大并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其特征是生产资料和产品都归全民所有,国家可以无偿调拨;职工人数与工资总额由国家统一规定;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很大程度上由国家直接计划与控制。经济体制改革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也实行自主经营,其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企业资产由国家的资产部门统一管理,企业有偿使用。除少数重要部门外,一般企业的生产经营,国家不再对其下达指令性计划,而是通过调节市场来引导企业的产供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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