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建筑密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184页(340字)

居住建筑占地面积与小区居住净用地之比。

计算公式为:

净用地是指小区全部居住建筑占用之地。这是衡量用地的经济性和保证居住区必要卫生条件的一项主要指标。随着居住建筑层次的增加,同时出现对经济指标和城市建设费用起不同作用的两种倾向,即一方面层数增加表示总居面积密度指标的提高,因而也能减少小区建设用地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单位费用;另一方面由于层数增加,产生房屋间距增大,建筑密度指标降低,因而导致市政公用设施费用的增加。根据“城市规划定额指标”的规定,城市居住建筑密度为:四层楼按26%,五层楼按23%左右,六层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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