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工程投资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187页(344字)

又称“在建工程完成投资”。

已经开始施工但尚未建成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占投资。由四部分组成:(1)建筑安装工程已完施工部分的完成价值;(2)已开始安装但尚未完工投产的需要安装的设备价值;(3)已购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不需要安装的设备、工具、器具价值;(4)已计入投资完成额但尚未摊入新增固定资产的其它增加固定资产的投资。

这四部分,不论在建工程,还是已经停缓建的工程,均应计入未完工程投资。但未完工程投资中不包括经审查批准的报废工程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费用。计算公式为:

年末未完工程投资=自开始建设至本年底累计完成投资-自开始建设至本年底累计新增固定资产-自开始建设至本年底累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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