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202页(424字)

为维护公路设施的完好,保障交通畅通和行车安全而进行的管理工作。

国家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非常重视,曾多次发出指示。1983年,国务院又以国发〈1983〉105号正式发出《关于加强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安全顺畅的通知》,强调:(1)公路及其附属设施都是国家的财产,任何人不得任意破坏;(2)严禁在公路上和两侧留地范围内建房搭棚、挖沟引水、埋设管线和电杆、烧窑、开山采石;(3)严禁在公路上和排水沟内打场晒粮、摆摊贸易、堆放料物、积肥制坯、放牧牲畜、种植农作物、设置路栏;(4)在大中型桥梁和渡口上下游各200米范围内不得采挖砂石,筑坝拦水,压缩河床;(5)严禁动用、迁移、损坏和涂改公路标志、测桩、界碑、护栏;(6)严禁乱砍滥伐和毁坏树木花草;(7)严禁履带车和铁轮车在公路路面上行驶;(8)各级公路部门是各级政府负责公路管理工作的职能单位,必须认真行使职权,各级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认真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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