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230页(433字)

国家制定的有关邮政方面的法律。

我国的邮政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社会主义公用企业。邮政法是行政部门的法律,属公共法一类。主要内容包括:用户、邮政机构应受到的基本法律保障,邮政机构与用户、各有关部门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中国第一部邮政法,于1931年开始起草,经当时的立法院审议,1935年由国民政府公布,1936年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于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公布,1987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邮政法,共8章44条,是在已有法规章程的基础上,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邮政工作经验,吸收中国历史邮驿律令和邮政法中的合理因素,参考外国现代邮政法规,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后公布的,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邮政法。

其中规定的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内容,体现了民主法制精神。

上一篇:邮电业务总量 下一篇:邮政通信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