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商店
书籍:简明经济百科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298页(267字)
又称“信托商店”、“寄托商店”。
主要是接受顾客委托,经营代办业务的商店。一般是代顾客出售自己认为过时或用不着的旧货的商店。
顾客把旧物拿到商店,根据旧物的质量和使用程度,由双方议定价格,委托商店代售。货物卖出后,商店按规定提取一定的手续费。
有时顾客急于把旧货脱手,带回现金以作急用,商店也可先作收购,然后再作为自营商品出售,这种办法价格比前者便宜,因商店多少要担风险。这类商店有综合性的,也有专业性的,是服务性质的商店。
它对方便群众,互通有无,调剂余缺,促进社会节约,有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