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价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37页(245字)

执行全国统一价格有困难而制定的在短时期内实行的价格。

某些生产急需而又短缺的重工业品,企业执行全国统一定价确有困难,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部门可暂订临时价格,如钢材、主要机械产品等。新产品在生产成本不很稳定,并且未被消费者接受的试销期间执行的试销价格,也属临时价格。临时价格在有效期内,同正式价格一样,各执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临时价格的制定原则是保本微利。

临时价格执行时间一般不宜过长,以1~2年为宜。生产企业应努力降低成本,以执行正式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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