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管理权限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38页(220字)

各级政府物价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以及企业对价格管理的职权范围。

它包括价格方针、政策、法规的制定,各种具体商品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对价格工作指导、监督以及信息服务的范围等。我国对价格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法规、计划和改革方案由国家物价部门拟定,经国务院批准后颁发,对商品的价格按照在国计民生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分别由各级政府、物价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以至企业来管理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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