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39页(246字)
企业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1987年9月11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规定,企业有四个方面定价权:(1)有权对实行国家指导价的商品和收费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2)有权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3)有权对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物价部门批准实行优质加价的产品,在规定的加价幅度内制定商品价格,按照权限确定残损废次商品的处理价格;(4)在国家规定期限内制定新产品的试销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