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险待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380页(305字)

劳动保险制度规定的各项物质保障项目及数量标准的总称。

我国职工的劳动保险待遇可分为两大类:(1)在企业单位中实行的劳动保险条例;(2)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实行的劳动保险单行办法。企业职工的劳动保险待遇项目主要有:因公与非因公伤残、疾病及死亡的待遇;职业病待遇;退休退职待遇;女职工的生育待遇以及集体保险事业,如疗养院、休养所、养老院等。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的企业,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也享受一定的保险待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与企业职工现行的劳动保险待遇相比,有些项目完全相同,有的基本相同,有的还存在较大差异。

在当前劳动制度改革中,国家又增加了工人待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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