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42页(303字)

承揽方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定作方提出的一定工作,定作方接受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协议。

经济合同的一种。加工承揽合同的双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因此,是双方合同;承揽方为定作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后,定作方要付给承揽方一定报酬,所以,是有偿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其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后,合同即告成立,所以是诺成合同。其中最普遍的有加工、定作、修缮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应根据定作方提出的品名、项目、质量要求和承揽方的加工、定作、修缮能力签订。国务院1984年12月颁布《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对加工承揽合同的订立与履行、违约责任等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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