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经济百科辞典》第446页(284字)

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的一种形式。

合伙通常不是法人。合伙人各自是权利、义务主体,其财产为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人转让其股份于非合伙人时,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可因存续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合伙事业已完成或不能完成等原因而解散。

合伙解散后,由全体合伙人或所推选的清算人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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